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杨丽君) 2014年12月3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
《通知》要求,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查处。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通知》强调,要全面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要严肃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完善政策措施,堵住漏洞;要加强监督,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单位自查、督查核实和总结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