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依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在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81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初步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