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每日甘肃网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55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24项及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9项。
据了解,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六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5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项目1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向市州下放部分审批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7项,新增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新增后与原有项目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新增后向市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项,将省级政府部门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省级政府部门保留1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将市县级政府部门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市县级政府部门保留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中央在甘单位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24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项,将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保留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另外,省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其他事项9项,其中,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6项。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承接国务院下放新增的项目,要主动与国家部委衔接,明确审批要件和程序,严格规范运行,确保对接到位;对下放市县的审批事项,要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市县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工作,确保接得住、能管好。
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