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委编委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
6月2日,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会主任张书怀主持召开2022年第二次编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审议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委编委副主任杨满红,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编委副主任刘晶及编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第一部全方位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了规范,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编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带头践行维护好《条例》,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推动各单位切实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有效使用编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